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姑苏城南独墅湖,松涛声入砚池中。
谈笑芸芸燕雀事,醉心哲学人道痴。
欲乘大瓠浮九洲,奋而常怀兼济志。
道阻且长素履往,孤舟一芥任波扬。

关于康德哲学中“概念”的形式与内容相分离的一个质疑

2019.9.11

关于康德哲学中“概念”的形式与内容相分离的一个质疑


今晚读康德,产生一个困惑,在此与朋友们讨论,望大家能给予指点!


一、什么是“概念”?

形式逻辑学:内涵+外延

结构语言学:能指+所指

概括而言,两种对“概念”的解释都强调了“概念”是形式与内容的结合;其中任何一者都不能单独构成概念,当一个方面被剥离,另一方面也不复存在。

例如,“德康”在现代汉语中不是一个概念,因为其仅有语音的形式,却没有相对应的内容。

因此,概念的形式与内容绝不可能分离。


二、概念与实体

亚里士多德将“实体”定义为可以被称为“这个”的东西。

例如,我们可以说“这个班级”,所以班级是一个实体,在判断中充当主词;

而我们不可能说这个“5”,这个“美丽”,因此“5”、“美丽”不是实体,在判断中只能充当谓词。


三、代数命题的依据是先天综合判断还是矛盾律?

康德批判了依据“矛盾律”的观点,并主张是“综合判断”;我认为康德的论述中存在自相矛盾,代数命题的依据就是矛盾律。

康德对于“分析判断”与“综合判断”的定义都是建立在谓词B与主词A的关系之上的(分析判断是B本身就包含在A之中,综合判断是B外在于A)。(参考《纯粹理性批判》B11-14,分析判断和综合判断的区别)

但代数中最基础的数字,例如数字/概念“5”不是实体,不可以作为主词,因此就谈不上“分析”或者“综合”。

康德主张5+7=12的依据是综合命题,实际上是在思维实验中进行了直观的综合(假想5个点与7个点合并)。(B15-16,数学的判断全部是综合的)

但实际上,康德对于“5”的理解仅仅局限在了“5”的概念形式,却忽略了其内容;“5”的内容来自于作为一个整体的数字符号系统的意义的一贯性。因为意义的一贯性,所以代数运算必须服从矛盾律,5+7=12的理由正是5+7 =/ 5+8 =/5+9 ……


四、康德对于“概念”来源的论述

对于经验派和理性派,康德进行了双方面的批判:

经验派错误地将概念的来源归之为经验的“抽象”,因此就瓦解了具有普遍必然性的“先天”概念的可能,把“经验”等同于了“感觉”,忽略了“经验”本身就具有的“属人”的结构。

理性派则独断地否定了经验在知识形成中的作用,导致其思辨哲学的概念不具有可经验的对象,最终成为“独断论”。

而康德主张知性与感性在知识形成过程中的不同作用:

知性提供最根本的范畴,范畴在法则的作用下详细产生概念。感性是感官杂多的初步整理。是判断力将感性的内容与知性的形式相结合。

但其中的矛盾之处就在于:纯形式的概念是无意义的,(上文中进行了论述,概念的形式与内容必须始终结合在一起)纯内容是无秩序的;

康德先规定了概念形式与内容的分离,再去寻求将两者统一的方式,恐怕在逻辑上是不可以被接受的。


五、一种可能的辩解

但也有一种解释可以化解这一质疑,就是康德只是进行了一种“逻辑上的展开”,在人类实际的认识过程中,知性与感性始终就是结合在一起发挥作用的。康德的逻辑矛盾只是因为:他试图对本身作为一个整体的认识过程进行分解说明,进行“纯粹理性的批判”就好像切苹果,一但切开便不再可能复原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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